一、依據本府113年4月9日高市府人企字第11330336100號書函轉內政部同年月1日台內人字第11303209672號函辦理。

二、內政部及所屬機關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(CEDAW)」教育訓練教材及簡報(112年12月修訂版),已刊載於「內政部全球資訊網/主題服務/政府資訊公開/性別平等專區/CEDAW教材」,如有需要請參考運用。

三、本案同步置放本校NAS共享區(163.32.210.5)\112學年度共享\[751]人事室\14_性別主流化專區項下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