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消防署-消防防災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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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消防局-偵煙宅雄安心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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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火場迷思闢謠專區

(一)火災發生時,一定要逃生?

火場求生可以選擇「逃生」或「找到相對安全處所避難待救」。「逃生」的目的是:設法通往絕對安全的出口。一旦發現逃生路徑的門把高溫燙手或已濃煙密佈,代表火勢的發展已不利採取「逃生」手段,改選擇找到相對安全處所避難、呼救、撥打119求救,等待消防隊到達,爭取存活時間。

(二)在火場中,採低姿勢爬行穿越濃煙逃生,即可存活?

  1. 火災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是被煙嗆傷,而非被火燒傷。因此,任何穿越濃煙的行為,就是將自己暴露在火災傷亡的風險當中。
  2. 判別自己的所處環境、時空是否利於逃生非常重要,一旦察覺環境已不利逃生(逃生路徑充滿濃煙),若非身在起火居室(或在起火點旁),選擇安全空間關門避難、塞門縫,並對外呼救,才是最佳對策。

(三)若要逃生,是向下逃還是向上逃?

煙每秒上升3~5公尺,且伴隨著高溫、有毒氣體一併往上蔓延,若選擇向上跑,人的速度不但跑不過煙,更會因此遭受濃煙高熱侵襲,導致呼吸道受損,吸入過多有毒氣體而造成傷亡。

(四)火場逃生緊急,應搶快搭電梯?

火災發生時,普通電梯的供電系統隨時會斷電,使人受困在電梯內,此時的電梯管道間猶如煙囪一般,一旦火煙滲入管道,將直接威脅電梯內人員的生命安全。

(五)拿塑膠袋套頭,使擁有充足空氣穿越火場?

塑膠袋無法耐火場高溫(200度以上),並可能釋出有毒氣體,亦會造成視線遮蔽,阻礙應變行動。


 

(六)遭遇濃煙,要用濕毛巾摀住口鼻逃生?

無論選擇「逃生」或至相對安全的空間「避難待救」,都是在跟時間賽跑。為了找到毛巾、衣物再將其沾濕、浸溼,直接耽誤了應變時間,且手拿濕毛巾不利移動,亦不能阻隔火場中的有毒氣體。

(七)將滅火劑噴灑在身上,可成無敵「防護網」足以逃離火場?

市面上可見有標榜強效之滅火劑,宣稱噴灑在身上可以免於火燒傷的功效?不論產品是否有該功效,在火場求生法則中,首要之務,絕非尋找濕毛巾或強效滅火劑,反而忽視了火場中「濃煙」的危害。及早逃生或選擇相對安全場所避難,才是保全性命之上上策。

(八)若要避難,浴室裡有大量水源,是最佳避難場所?

一般住家的浴室構造通常為塑膠門(且通常對外窗小或無對外窗),無法抵擋火場頭號殺手-「濃煙」,一旦塑膠門板遇上高溫濃煙溶化,將加速濃煙侵襲。因此,浴室不是個相對安全的避難環境,不利人員躲避待救。

(九)煮食不慎起火,手邊有水龍頭,以水滅火最方便?

當煎魚、油炸烹調不慎引起火災時,若以水灌救,水一旦碰到高溫的油鍋,立即蒸發成高溫水蒸汽,伴隨油鍋中的油噴濺而出。最佳方式應是取手邊的鍋蓋直接蓋上,關閉爐火,以「窒息」原理達到滅火效果。

(十)假「講習」,真「推銷」住宅用火災警報器、消防器材,到底該不該買?

邇來曾有民間消防協會假藉受政府機關委託,辦理消防教育講習名義不當推銷高價消防器材,謀取暴利之情形。在此呼籲民眾,消防局辦理各式宣導活動時皆會穿著工作服並配戴識別證件,若遇到上述情況,可向消防機關詢問、通報;於購買消防器材前,可多方比價,務必確認是否附加認可標示,以防受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