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 書函

受文者:高雄市旗津區中洲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2月17日
發文字號:高市府人給字第1123014210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文(隨文引入) (48886752_11230142100A0C_ATTCH1.pdf)

主旨: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3~2025年「健康99—全國公教健檢方案」離島縣市特約診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,請
轉知貴屬同仁參考運用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2月14日總處給字第11240002401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前開函文影本1份。

正本:第四類發行

副本:本府人事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