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「『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』113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說明」,數位學習基礎課程(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)每校113年累計培訓教師數須達編制教師總數100%,爰請尚未完成前開指標之學校,鼓勵教師(含代理教師)儘速參與本局辦理之相關研習、自行辦理、參與他校或其他縣市政府辦理之線上或實體研習。

二、113年3~4月份研習課程表請參閱附件。